长园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11  长园集团(60052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9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81,141,0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2.59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吴启权因工作安排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杨博仁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吴启权、董事杨涛、独立董事彭丁带、

独立董事王苏生因工作安排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0人,监事会主席白雪原、监事朱玉梅、监事陈梅因工作安排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顾宁出席会议;副总裁杨博仁、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姚泽、副总

裁徐成斌、副总裁王伟列席会议;总裁吴启权、副总裁乔文健、副总裁强卫因工作安排未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8,160,13310.0067301,116,52144.2076311,864,43445.7857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陈美川为公司董662,894,06297.3211
2.02选举邓湘湘为公司董事626,502,58991.9783
2.03选举吴启权为公司董事683,381,187100.3288
2.04选举杨诚为公司董事626,760,19792.0162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丘运良为公司独立董事648,642,70095.2288
3.02选举王苏生为公司独立董事641,600,35194.1949
3.03选举张宇为公司独立董事640,178,21693.9861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选举陈梅为公司监事646,578,00294.9257
4.02选举江海燕为公司监事643,296,79794.4439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8,160,13324.3497193,050,40668.965918,710,9416.6844
2.01选举陈美川为公司董事261,674,45493.4814
2.02选举邓湘湘225,282,98180.4808
为公司董事
2.03选举吴启权为公司董事282,161,579100.8003
2.04选举杨诚为公司董事225,540,58980.5728
3.01选举丘运良为公司独立董事247,423,09288.3902
3.02选举王苏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40,380,74385.8743
3.03选举张宇为公司独立董事238,958,60885.3663
4.01选举陈梅为公司监事245,358,39487.6526
4.02选举江海燕为公司监事242,077,18986.4804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2024年12月30日,持有公司2.09%股份的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议案1未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4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并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候选人均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爽、谢小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