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园: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查股网  2026-07-11  ST长园(600525)公司公告

CYG长园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文件

二〇二六年七月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7 月17 日14:00

主持人:董事长由杨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二、宣读会议议程

三、进入议程

议程一:宣读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程二:股东发言

议程三:推举2 名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

议程四:发放表决票,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议程五:2 名股东代表、律师与工作人员进行计票、监票

议程六:主持人现场宣读表决结果

议程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四、宣布会议结束,散会

议案一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 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 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 秘书。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 人及董事会秘书。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 |

|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 | 行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 执行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裁的工作; …… |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执行总裁的工 作汇报并检查总裁、执行总裁的工作; …… |

|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执行总 裁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

| 第一百四十九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 连聘可以连任。 | 第一百四十九条 总裁、执行总裁每届任期 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

|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执行总裁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 第一百五十一条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 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五十二条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 | 第一百五十一条 总裁、执行总裁应制订总 裁及执行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 施。 第一百五十二条 总裁及执行总裁工作细 |

| 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 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 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 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

| 第一百五十三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 第一百五十三条 总裁、执行总裁可以在任 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执行总裁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执行总裁与 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副总裁作为总裁的 助手,根据总裁的指示负责分管工作,对总 裁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 件。 总裁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会经过半数 董事同意,可以指定副总裁代行总裁职权。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副总裁作为总裁、执 行总裁的助手,根据总裁、执行总裁的指示 负责分管工作,对总裁、执行总裁负责并在 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总裁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执行总裁代行 总裁职权;执行总裁也不能履职时,董事会 经过半数董事同意,可以指定副总裁代行总 裁职权。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会前向会议召集 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总裁、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和律 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 信息;召开现场会议的,董事也可以在会前 或会议进行中向董事会建议请上述人员和 机构代表列席会议解释有关情况。 |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会前向会议召集 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总裁、执行总裁、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 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 决策所需信息;召开现场会议的,董事也可 以在会前或会议进行中向董事会建议请上 述人员和机构代表列席会议解释有关情况。 |

现将以上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