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月5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通过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317,06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1元,由杭钢集团以其所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62.95%股权作价认购。上述用于认购本次发行新股的股权价值以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评估值为准。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721,739.00元,每股面值1.00元,折股份总数699,721,739股。
此次交易前,本公司已持有紫光环保35.00% 的股份。此次交易完成后,紫光环保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紫光环保97.95%的股份。
(2) 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相关股份认购合同,公司确定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21个认购对象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4,221,40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86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798,116,008.86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943,140.00元,每股面值1元,折股份总数863,943,140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2年4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0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已分别于2022年4月及2022年8月实施完毕。公司已向杭钢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317,067股,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21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4,221,401股,并办理了证券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紫光环保原控股股东杭钢集团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分别不低于12,032.72万元、12,078.33万元、12,423.73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986号),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为12,764.00万元,超过承诺数731.28万元(承诺数:12,032.72万元),完成2022年度预测盈利的106.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