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审议后,我们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
1、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热轧卷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根据2023年度新接订单增量及下半年预计订单量调整年度期货套期保值额度,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内控机制以有效防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经审核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莹、沈东升、周胜军、金赞芳
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