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0号),核准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52,317,06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21,759,600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22年8月完成募集配套资金7.98亿元。2022 年8 月 25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承销服务费后的上述募集资金的剩余款项793,116,008.86元划转至本公司在工商银行诸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00万元自有资金及4,500万元募集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环研碳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研碳集公司”)以共同实施“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募投项目。
为规范公司本次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控股孙公司环研碳集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拟存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500万元,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告书募集资金分配金额 | 实际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 | 8,620.00 | 8,620.00 |
二、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