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菲达环保”)于2023年11月1日披露了临2023-06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发来的《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经杭钢集团董事会审议,决定将杭钢集团持有的菲达环保股权(292,832,289股)无偿划转至杭钢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环保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临2023-07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临2024-00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杭钢集团变更为省环保集团,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浙江省国资委。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