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2026 年4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6 年4 月29 日以通 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名。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进行相应的 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2026-01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将法定代 表人由吴刚先生变更为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汪艺威先生。内 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2026-016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 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我 们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