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红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