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它法律性文件。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南高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江南高纤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产品类型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实际赎回日 | 实际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益(万元)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7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4/07/10 | 2024/10/18 | 2024/10/18 | 2.49 | 47.75 |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1.00亿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