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1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4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2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5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 ...... 28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8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0
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1
关于选举汪红兴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3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3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相关工作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按规定时间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前述两种方式进行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4日下午2: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1901楼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宣布会议开始
(二)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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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 |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8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 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 关于选举江红兴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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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 |
1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1.01 | 选举陶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1.02 | 选举朱崭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1.03 | 选举陆正中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1.04 | 选举丁岚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1 | 选举王玉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2 | 选举陆利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3 | 选举黄晨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四)股东提问与发言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九)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1: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以公司和投资者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积极推动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彻底落实公司治理机制,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本年度工作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继续深耕化纤主业,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精细化生产管理,全面推进降本增效,持续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相对稳定发展。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1亿元,同比下降34.09%,实现营业利润3,901.51万元,同比下降23.21%,实现利润总额3,937.13万元,同比下降23.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7.24万元,同比下降17.23%。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化工贸易减少所致。
二、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3次,通讯方式5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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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02/04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02/28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04/14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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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于2023年度高管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于2023年度高管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04/28 |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06/26 |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08/25 |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10/30 |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12/30 | 审议通过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2/28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5/13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管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三)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完善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责、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
(六)报告期内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有效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努力与资本市场建立有效互动,提升公司透明度,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公司积极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E互动平台、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交流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为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提供参考,同时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共建和谐的投资环境和投资者关系。
(八)利润分配情况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31,760,902股基数,每股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6,588,045.10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5月27日实施完毕。
三、2025年展望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将继续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紧紧围绕公司既定战略目标,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各项工作,科学高效的决策重大事项,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推动公司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持续推进新品研发和技术提升,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议案2: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诚信勤勉,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和审核,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2024年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4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
4、2024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
二、2024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依法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管和规范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报告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重点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体系。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议案3: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公司董事会委托,向大家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4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经审计后确定的财务报告,2024年末公司合并的资产总额为224,941.35万元,负债总额为9,610.87万元,资产负债率4.27%,股东权益215,330.49万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3,937.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7.24万元,每股收益0.02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721.42万元。年终决算综合反映了我公司合并后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一、财务状况
1、合并后的资产结构
截止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224,941.35万元,比年初233,730.23万元减少8,788.88万元,下降3.76%。主要资产变动情况分析
货币资金余额15,583.35万元,比年初30,233.21万元减少14,649.8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银行存款减少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30,479.50万元,比年初54,673.70万元减少24,194.2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年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余额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余额348.78万元,比年初增加348.78万元。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帐款余额1,949.31万元,比年初2,332.86万元减少383.55万元。主要系公司赊欠货款减少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余额737.46万元,比年初2,662.78万元减少1,925.32万元。主要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预付帐款余额124.83万元,比年初106.13万元增加18.7万元,主要原因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余额12.72万元,比年初增加12.72万元。主要系公司本年期末计提应收出口退税额增加所致。
存货余额30,687.98万元,比年初36,782.67万元减少6,094.6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库存原材料及商品结存数量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余额382.80万元,比年初167.53万元增加215.27万元,主要原因是待抵扣及预交税金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余额514.54万元,比年初533.20万元减少18.66万元,主要原因系本年联营企业投资减资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580.00万元,比年初560.00万元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系其他投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余额11,820.21万元,比年初12,615.94万元减少795.7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出租房产摊销折旧所致。
固定资产余额81,714.44万元,比年初88,035.08万元减少6,320.64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所致。
在建工程余额46.44万元,比年初454.65万元减少408.21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年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使用权资产余额364.67万元,比年初599.32万元减少234.65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租赁房产摊销所致。
无形资产余额3,293.10万元,比年初3,407.66万元减少114.5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土地及软件摊销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02.45万元,比年初68.78万元增加33.67万元,主要是公司资产减值及租赁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46,198.77万元,比年初496.72万增加45,702.05万元,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大额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2、合并后的负债结构
报告期末负债总额9,610.87万元,比年初的11,731.22万元,减少2,120.35万元。主要变动项目:本年短期借款增加367.14万元,本年应付票据减少719.06万元,本年应付账款减少635.13万元,本年预收账款增加123.39万元,本年合同负债减少494.76万元,本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21.39万元,本年应交税金减少42.9万元,本年其他应付款减少59.3万元,本年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48万元,本年减少其他流动负债50.79万元,本年减少租赁负债230.8万元,本年递延收益减少361.93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5.3万元。
3、合并后的所有者权益
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215330.49万元,比年初221999.01万元,减少6668.52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未分配利润净减少5725.81万元,股份回购减少1833.95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7.00万元,盈余公积增加874.24万元。
二、经营业绩
营业总收入实现54,077.6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82,047.29万元,减少27,969.67万元,较上年下降34.09%,主要原因是公司化工贸易销售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本期发生47,365.4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4,116.19万元减少26,750.76万元,较上年减少36.09%,主要系公司化工贸易销售减少而使营业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859.5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38.06万元增加121.49万元,同比增长16.46%,主要是同比应交税金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150.6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52.56万元减少101.88万元,同比减少40.34%,主要是销售业务人员绩效奖金同比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2,229.50万元,比上年同期1,950.47万元增加279.03万元,同比增加14.31%,主要本期待出租厂房折旧费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本期发生2,959.61万元,比上年同期3,253.17万元,减少293.56万元,同比减少9.02%,主要是本期研发项目材料费用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1,400.79万元,与上年同期的-664.22万元,减少736.57万元,同比下降110.89%。主要原因是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本期发生1,051.56万元,比上年同期442.62万元,增加608.94万元,同比增长137.58%,主要系本年度公司进项税加计抵减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959.93万元,比上年同期2,519.37万元,减少1,559.44万元,同比下降61.90%,主要是公司本年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29.32万元,比上年-7.56万元,同比增加36.88万元,同比增长487.83%,主要是公司本年持有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1.56万元,比上年同期60.10万元减少58.54万元,同比下降97.34%,主要系公司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对应信用减值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54.51万元,比上年同期-343.50万元,增加288.99万元,同比下降84.13%,主要系本期库存商品价值回升,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无,比上年同比减少8.90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系公司本年没有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额3,937.13万元,比上年同期5,124.18万元,减少1187.05万元,同比下降23.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3,807.24万元,比去年同期4599.62万元,减少792.38万元,同比下降17.23%。
三、现金流量
1、报告期内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入68,964.44万元,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出42,243.02万元,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721.42万元,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0.15元。
2、报告期内合并后的投资活动流入现金95,163.98万元,主要是收回结构性存款投资增加所致,投资活动流出现金115,810.91万元,主要是支付项目购建工程及设备货款及结构性存款投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46.93万元。
3、报告期内合并后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365.26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0,736.83万元,主要是2024年实施股东分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71.57万元。
4、由于受汇率变动影响,本期汇兑损益对现金流量影响34.42万元。
鉴于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及收回部分结构性存款投资,报告期内合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2,62.66万元。
2024年,由于国际地缘政治纷争的影响,石油价格跌宕起伏,原料价格难以准确把握,而霸权主义经济依然横行世界,利用关税壁垒和各种制裁,严重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使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进行着重构,而国内产能仍无序增长,经济增长乏力,导致国内消费低迷,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公司董事会审时度势,坚持稳中有进,定位中高端细分市场,扩大宝洁、金佰利等世界500强的合作业务,积极外拓欧亚大市场,内与长三角高端企业建立伙伴关系,以质量、服务、用户价值赢得客户。内部进一步加强挖潜降本,减员增效,提高效率,持续关注大宗商品期货走势,及时把控原料价格,适时建仓,运用灵活的促销和锁价策略服务客户,建立大客户销售趋势分析,及时制定销售策略,在形象宣传上加大渗透江南高品质理念和性价比优的价值观,锁定客户粘性,以精品、实干、高效服务理念共同铸就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深度与国际领先企业合作开发新品、精品,进一步引领和拓展国际市场,提升优化产品质量,精细化提升装备运行能力,不断降低生产成本,逐步扩大产能利用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更好地回报股东利益。
议案4: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出席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基于独立立场和专业判断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详见《2024年度述职报告》(靳向煜、王玉萍、陆利康分别述职)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靳向煜)作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靳向煜先生,生于1956年2月,本科学历,历任华东纺织工学院助教、中国纺织大学非织造研究室主任、东华大学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系主任。现任产业用纺织品教育部研究工程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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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参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靳向煜 | 8 | 8 | 0 | 0 | 否 | 2 |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于提交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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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 报告期应出席次数 | 报告期实际出席次数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 | 1 |
审议委员会会议 | 4 |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提名委员会会议 | 1 | 1 |
战略委员会会议 | - | -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标准及2023年度薪酬结算等事项,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候选独立董事提名人选并发表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日常关联易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在公司发展战略方面,重点关注公司转型升级、新产业发展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就公司产业发展方向、产品定位,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探讨并给出意见及建议,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沟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列席股东大会时,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掌握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行业动态等方面的关注事项。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现场调研的时间,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够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线上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便于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在重大事项审议前充分沟通,以便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或物价部门发布的指导价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年报、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四份定期报告和1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事前对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对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2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选举陆利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真审查候选人材料,认为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有关任职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对相关提名或者聘任事项,均表示了同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玉萍)
作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王玉萍女士,1963年1月13日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至1995年1月就职于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机械厂,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5年2月至2005年2月就职于中日合资北京中丽化纤机械有限公司、北京中丽制机化纤工程技术公司,历任市场部部长、管理部部长、高级工程师等职。2005年2月至2018年10月,就职于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任秘书长、副会长;2018年10月至2020年2月,就职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任科技发展部副主任;2020年2月至2025年1月任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主任。兼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特邀副理事长、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化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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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参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靳向煜 | 8 | 8 | 0 | 0 | 否 | 2 |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
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于提交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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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 报告期应出席次数 | 报告期实际出席次数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 | 1 |
审议委员会会议 | 4 | 4 |
提名委员会会议 | 1 | 1 |
战略委员会会议 | - | -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标准及2023年度薪酬结算等事项,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候选独立董事提名人选并发表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日常关联易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在公司发展战略方面,重点关注公司转型升级、新产业发展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就公司产业发展方向、产品定位,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探讨并给出意见及建议,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沟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列席股东大会时,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掌握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行业动态等方面的关注事项。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现场调研的时间,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够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线上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便于独立董事参加会议。
在重大事项审议前充分沟通,以便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或物价部门发布的指导价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年报、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四份定期报告和1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事前对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对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2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选举陆利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真审查候选人材料,认为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有关任职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对相关提名或者聘任事项,均表示了同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陆利康)
作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陆利康先生,1966年10月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吴江县百货纺织品公司职员、吴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办事员、吴江市审计事务所副所长;现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信成分所所长,兼任苏州联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信成会计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金大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市吴江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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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参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陆利康 | 7 | 7 | 0 | 0 | 否 | 1 |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于提交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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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 报告期应出席次数 | 报告期实际出席次数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 | 1 |
审议委员会会议 | 4 |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标准及2023年度薪酬结算等事项,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日常关联易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依法行使专业判断和监督职能,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控、内部控制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重点关注内控、内审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后续整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沟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列席股东大会时,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掌握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行业动态等方面的关注事项。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现场调研的时间,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够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线上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便于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在重大事项审议前充分沟通,以便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或物价部门发布的指导价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年报、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四份定期报告和1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事前对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对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议案5: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公司董事会委托,向大家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7,130,159.19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731,760,90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15,200,09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85,828,040.55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予审议
议案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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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起诉(仲裁)人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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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仲裁)人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丁陈隆 | 2010年 | 2005年 | 2010年 | 2022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金婉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24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李晨 | 1997年 | 1997年 | 2001年 | 2025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陈隆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2023年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2023年 |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2024年 |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4年 |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4年 |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金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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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2024年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晨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年-2024年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2024年 |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2024年 |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 | 2025 | 增减% | |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60 | 60 | 0.00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20 | 20 | 0.00 |
请予审议
议案7: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后注销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0,3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669,811.32元,已于2017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各募投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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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状态 |
1 | 年产4万吨高性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项目 | 27,166.98 | 21,150.92 | 已结项 |
2 | 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20,000.00 | 8,559.36 | 已终止 |
3 | 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35,000.00 | 22,344.89 | 本次结项 |
合计 | 82,166.98 | 52,055.17 |
三、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 |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 | 节余募集资金(4=1-2+3) |
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35,000.00 | 22,344.89 | 4,554.41 | 17,209.52 |
注:利息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少部分待支付的尾款、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利息收入。此外,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秉承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公司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17,209.52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本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以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募投项目“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均已结束。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议案8: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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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薪酬发放(万元) | 2025年度薪酬标准(万元) |
1 | 陶冶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58.95 | 62.00 |
2 | 朱崭华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54.65 | 59.00 |
3 | 陆正中 | 董事、副总经理、董秘 | 53.05 | 59.00 |
4 | 丁岚 | 董事 | 13.58 | 14.50 |
请予审议
议案9:
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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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薪酬发放(万元) | 2025年度薪酬标准(万元) |
1 | 李炳隆 | 副总经理 | 99.94 | 120 |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议案10:
关于选举汪红兴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汪红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现提请本次大会选举表决。
请予审议
议案1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陶冶、朱崭华、陆正中、丁岚(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现提请本次大会选举表决。
请予审议
附候选董事简历:
陶冶先生,1984年1月出生,2003年7月毕业于英国佩斯利大学,2006年7月毕业于英国考文垂大学,获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10月获得英国诺丁汉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历任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15年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起兼任苏州市天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崭华先生,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苏鑫装饰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吴县市黄埭镇农工商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吴县市黄埭镇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吴县市黄埭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苏州华清汽车尾气净化器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经理等职,2001年后担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负责人。200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2007年3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陆正中先生,1975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9月在公司计划业务科工作,2001年3月后在公司办公室工作,2003年后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2013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丁岚女士,198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3月起在公司办公室工作;2012年9月起任公司质管部部长,2016年3月起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6年5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办公室主任。
议案1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陆利康、黄晨、王玉萍(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现提请本次大会选举表决。
请予审议
王玉萍女士,1963年1月13日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至1995年1月就职于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机械厂,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5年2月至2005年2月就职于中日合资北京中丽化纤机械有限公司、北京中丽制机化纤工程技术公司,历任市场部部长、管理部部长、高级工程师等职。2005年2月至2018年10月,就职于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任秘书长、副会长;2018年10月至2020年2月,就职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任科技发展部副主任;2020年2月至2025年1月任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主任、副董事长。兼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特邀副理事长、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化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利康先生,1966年10月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吴江县百货纺织品公司职员、吴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办事员、吴江市审计事务所副所长;现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信成分所所长,兼任苏州联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信成会计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金大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市吴江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晨先生,1984年10月出生,工学博士,历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东华大学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纺织学院院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