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工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3-043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张威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宁辉东,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暨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同意:1.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启动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关联方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资本”)作为代理人的方式,以公司应收账款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公司参与本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优先级证券向市场化主体按照市场利率进行销售,次级证券主要由中铁资本负责对接基金、信托或其他投资者持有。中铁资本作为代理人和资产服务机构,按照0.2%/年收取代理服务费。2.与中铁资本签署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服务合同》和《应收账款债权和/或工程尾款债权转让委托书》等文件,授权并批准中铁资本签署与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相关的所有合同、承诺函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3.根据交易结构安排,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承诺或公司利用自身信用进行增信。4.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履行董事长职务的副董事长)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全部相关事宜。由于董事邓元发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中铁磁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其子公司中铁磁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中铁磁浮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其子公司中铁磁浮发展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负责人薪酬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工服不参与成都工投装备有限公司增资暨股权稀释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不参与其参股公司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次增资。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水发投、中铁六院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水发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中铁高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持股59%,认缴出资额1.18亿元;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步完成首期出资5,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期出资2,950万元;后续出资根据合资公司进展由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步出资。由于董事邓元发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