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工业:关于对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3-29  中铁工业(600528)公司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相关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财务公司系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共同出资,在北京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中铁工持股5%,中国中铁持股95%。财务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8206Y;法定代表人:林鑫;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6号中国中铁大厦C座5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6号中国中铁大厦C座5层。

根据《北京银监局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京银监复〔2015〕760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到40亿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中国中铁于2016年1月25日缴足,中铁工于2016年2月24日缴足,以上事项由北京中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铭洲验字(2016)第020006号》验资报告。

根据《北京银监局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京银监复〔2018〕401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90亿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中国中铁于2018年10月12日缴足,中铁工于2018年10月15日缴足,以上事项由北京思泰汉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思泰汉威审字[2018]第020023号》验资报告。

2021年9月3日,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国明。

(二)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

(三)母公司、最终控制方和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的母公司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是财务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负责,是公司经营决策主体,总经理负责财务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设立了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和监督稽核。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结算支付需求,再进行资产配置。

资金计划方面,财务公司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在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以公司年度预算整体安排及业务情况为基础,统筹考虑流动性风险和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公司资金计划安排。金融业务部按照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客户结算需求等,编制资金配置计划,并在周资金调度会上汇报,合理配置调度资金。

存放同业方面,财务公司根据资金计划,在保障结算支付及其他资金运用后,对盈余资金进行存放同业安排。财务公司制定了《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授信管理规定》,对同业客户进行授信,根据资金计划向各银行询价,以安全优先兼顾收益为原

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严格审批流程,由金融业务部发起资金调拨单,按照授权权限范围经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具体操作由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认真核对确认,确保资金安全。

同业拆借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资金交易管理规定》,明确了同业拆借的基本规则和交易流程。金融业务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的具体操作,结算业务部负责拆借资金的划拨及账务处理,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控,审计稽核部对拆借业务进行审计,有效防范资金拆借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的内控重点是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制订了《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管理办法》《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保理业务管理规定》《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规定》等制度,保障信贷业务的规范运行。

财务公司目前采用“客户信用评级+综合授信”的信贷业务体系。将客户信用等级和授信管理相结合,信用评级是授信审批

工作开展的前提和授信依据。凡与财务公司发生信贷业务的成员单位必须先由财务公司根据《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核定其综合授信额度。信贷业务部负责授信业务受理及调查,开展贷前尽职调查,申请授信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并撰写调查报告。风险管理部负责授信审查与风险评价,对授信风险、授信合理性、合规性等进行客观评审。综合授信额度由财务公司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核,报总经理审定。超过总经理权限范围的,根据相关权限范围报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议批准。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的资产规模、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偿债能力及发展前景等科学严格的综合核定其综合授信额度。

(1)自营贷款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贷审分离、分级审查,并根据权限范围分别报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审批。贷款业务由信贷业务部归口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和监督,贷款审查委员会对贷款业务审查,根据权限范围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拥有最终否决权。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遵守集体审议、投票表决、多数通过的原则,所有意见记录存档。

财务公司明确规定部门和岗位职责,严格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工作流程和标准,贷前调查多渠道获取成员单位经营状况,客观真实撰写贷款报告;贷中审查做到独立贷审,客观揭示业务风险,科学合理判断业务合规性和可行性;贷后检查

如实记录,充分及时揭露存在问题,不隐瞒和掩饰问题,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理。

(2)票据贴现

财务公司可以开展集团内成员单位票据贴现业务。在业务操作中,按照《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规定》执行,对业务申请、审核、审批、放款和档案保管都有明确的流程规范,风险管理部全程监控,有效防范了风险。

(3)票据承兑

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业务严格按照《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汇票业务管理规定》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对符合承兑条件的,经信贷业务部业务审查后提交风险管理部审核,主管信贷业务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开立承兑汇票。汇票承兑后,信贷业务部按《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信后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票据承兑业务风险可控。

(4)保函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管理规定》,并将保函业务纳入公司统一授信管理。经信贷业务部业务审查后提交风险管理部,主管信贷业务副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后办理保函业务。信贷业务部对保函业务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可能影响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或偿还债务的事项,及时与风险管理部沟通,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3.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属于财务公司的中间业务,财务公司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财务公司对委托人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实行先收后划,不予垫付资金,且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重点审查委托资金的来源、借款用途、委托贷款的利率和期限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内部流程审批。

4.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规定》,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原则开展相关投资业务。对涉及有价证券投资的相关业务部门或岗位按照“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科学设置各岗位控制节点,使决策、操作、风险监控、会计核算、审计管理等职责独立和有效制约,防范业务风险。任一时点,财务公司投资比例不得高于资本总额70%。

目前财务公司根据银保监会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投资的主要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金融业务部严格按照内部流程进行操作,风险管理部通过设定风险控制指标进行风险监测,做好风险控制,投资业务面临的整体风险较低。

5.结算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订了《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外汇资金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等制度,按照管理层次、业务种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等确定结算业务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遵循统一管理、分级授权、权责明确、严格监管的原则落实各项内控措施,确保结算业务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越权、越岗操作,保障了结算业务的安全开展和结算资金的安全。

6.结售汇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订了《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即期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用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日常操作。

财务公司办理结售汇业务严格遵循前中后台分离原则,金融业务部负责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定价及相关业务手续,人民币及外币的资金调拨;结算业务部办理人民币及外汇的资金清算;风险管理部负责结售汇业务的风险监控和管理,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对业务人员权限进行监督管理。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流程不断规范,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

7.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对经营活动和业务运作行使稽查职能。审计稽核部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稽核检查,及时纠错防弊;针对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定期进行制度诊断,提出修改建议,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并推动改进;审计稽核部还根据监管要求、集团审计要求及财务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稽核工作计划;发现内控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

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审计稽核部增强了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8.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设计遵循了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和灵活性原则,采用了先进的资金管理系统。该系统从资金结算、信贷管理到票据管理,从银企直联到与财务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接口,从资金自定义报表到资金监控,满足了对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并根据新需求、新业务不断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扩充。为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保障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公司高度重视信息保密安全工作,安全保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定期对全部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进行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存放于独立机房,有防火墙、入侵检测、入侵防御、安全审计、网络负载均衡、上网行为监控、VPN 等设备保证网络的稳定及安全。每天有专职人员对机房环境、系统主机、网络设备进行巡检,关键数据每天进行备份。公司系统登录需通过密钥和密码,由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分配,密钥管理实行专人专用、自负其责的原则,严禁随意摆放或转借他人使用。硬件设备方面,财务公司还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影响业务系统安全运行的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级别,启动不同处理程序的应急预案,确保业务不受影响。从公司制度、人员配备、信息系统软硬件环境等各个方面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及业务的连续性开展。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根据财务公司决算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1,009,070,323.72元,所有者权益为12,859,010,579.71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112,988,708,129.7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23,456,847.02元,利润总额826,038,860.99元,净利润650,194,117.17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

款余额为2,931,126,504.81元,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0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具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资质,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的控制风险。

2.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担保垫款、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从未发生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3.财务公司不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