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工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经华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第三季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