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工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30  中铁工业(600528)公司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长张威因事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卓普周代为出席并 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6 年4 月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北 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 号院5 号楼711 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连线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其中:委 托出席1 名,董事长张威因事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卓普周代为出席并 行使表决权;视频连线方式出席1 名,董事麻晋超以视频连线方式出席)。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卓普周主持。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 问宁辉东,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认 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 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 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 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 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 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暨相关授权事项的议 案》。同意:1.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启动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关联方中 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保理”)作为代理人的方式,以公 司应收账款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参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业 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1 亿元,其中优先级证券向市场化主体按照市 场利率进行销售,次级证券主要由中铁保理负责对接基金、信托或其他投 资者持有。2.与关联方中铁资本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

资本控股”)、中铁保理签署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服务合同》和《应收账款 债权和/或工程尾款债权转让委托书》(具体以实际签署为准)等文件,授 权并批准中铁保理签署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的所有合同、承诺函等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等法律 文件。3.根据交易结构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增信、公司利用自身信用进行增信或采取无增信模式。4.中铁保理作 为代理人和资产服务机构,按照初始发行规模0.1%/年收取代理服务费; 中铁资本控股作为发行顾问,按照初始发行规模0.1%/年收取发行顾问费。 5.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全部相关事宜。由于董事杨峰、高峰 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全体非关联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议案》。同意:1. 公司发行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含20 亿元)的永续类债券产品, 并同意相关授权事项;本次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发行批文 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2.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根

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的具体发行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及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 发行方式、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赎回选择权、 是否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及其相关内容、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 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管理及具体用途、偿付顺序、偿债保 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发行有关的一 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永续类债券产品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 托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办理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按时缴纳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年会费、根据实际发行规 模缴纳簿记建档费,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永续类 债券产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 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

3.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完成发行后,办理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存续期 内的还本付息、票面利率调整(如有)等事宜。

4.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发 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

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发行的相关工作。

5.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及 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存续期内的其他事项。

6.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永续类 债券产品的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 具体处理与本次永续类债券产品有关的事务。

7.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负责人薪酬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 意授权董事长确定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及股东会召开时间,并由董事会 秘书负责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规定发出股东会通知,做好股东会的筹备工作。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