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 8月26日上午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发利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发利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等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转让)、自有外币资金等付款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的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的一般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等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