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点,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实到董事6名,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扈永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扈永刚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等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等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等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