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李建先生、陈淑绵女士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现因陈淑绵女士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康恒溢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陈淑绵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建先生和康恒溢先生。公司董事会对陈淑绵女士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康恒溢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康恒溢先生简历
康恒溢:男,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先后负责及参与青岛食品A股IPO项目、瑞丰高材可转债项目以及贯石发展新三板项目等。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