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部分、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发利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部分、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发利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增加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
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第三部分、备查文件
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