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总股本663,614,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199,084,233.90元(含税)。
●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61,930,448.54元,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拟以公司总股本为663,614,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084,233.90元(含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比例(2024年中期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90%。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董事会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