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ST未来(6005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未来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99号上海浦东假日酒店

三楼汉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2,574,8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9.564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彭泽蔚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财务总监崔绍辉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428,86488.762216,982,83611.1308163,1000.1070

2、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427,86488.761616,995,93611.1394151,0000.0990

3、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432,06488.764316,983,63611.1313159,1000.1044

4、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425,36488.759916,997,43611.1403152,0000.0998

5、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412,36488.751417,003,33611.1442159,1000.1044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496,16488.806316,871,93611.0581206,7000.1356

7、 议案名称: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5,753,36488.974916,670,23610.9259151,2000.099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83,1001.623916,997,43697.5040152,0000.8721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53,9002.030116,871,93696.7841206,7001.1858
7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611,1003.505516,670,23695.6271151,2000.8674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国庆、孙琪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