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证券代码:400167 证券简称:未来3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21号收到日期:2025年2月5日生效日期:2025年1月22日作出主体: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退市公司 | 本公司 |
俞倪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
彭泽蔚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 |
郭伟亮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 |
许高远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 |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51号、52号、53号、54号、55号,以下合称《决定书》)查明的相关事实,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股份或者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2年下半年,未来股份通过安排其关联方及第三方公司充当煤炭贸易业务参与方、统一拟定煤炭业务相关合同及单据、安排煤炭贸易业务资金划转、利用获取的物流信息和单据等伪造煤炭贸易货物流转等方式,虚构煤炭贸易业务,以此虚增收入、利润,导致未来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955,764,870.8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5.20%,虚增利润总额11,839,598.8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26%;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10,334,012.5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1%,虚增利润总额110,334,012.5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7.84%。
(二)处分/处理依据及结果:
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郭伟亮、许高远作为未来股份时任董事,明知审计机构可能因煤炭贸易业务而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在签署确认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未能勤勉尽责,是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上述人员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4.5.1条等有关规定。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均回复无异议。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俞倪荣,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彭泽蔚,时任董事郭伟亮、许高远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俞倪荣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彭泽蔚5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将另行依规处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被公开谴责、公开认定的当事主体如对上述公开谴责、公开认定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对公司经营情况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对公司财务方面情况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分/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业务规则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水平,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21号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