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建设: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388,981.9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7,947,087.28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10,890,669.37元。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撑。2023年,房地产行业延续深度调整,行业规模持续下滑,销售整体承压。
2023年度,公司结转项目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31.03%和22.76%,并对部分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6,683,009.01元。经审计的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388,981.9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7,947,087.28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10,890,669.37元。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294,953,157.55 元,最近三年累计分红336,000,000.00元,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应对市场的不确定性,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保障项目开发建设等。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将坚定实施“一业为主,多元发展”战略,谨慎防范风险,坚持稳中求进,以提升产品品质和性价比为主线,切实做好促销售、提效率、保品质、控成本、求创新等工作,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