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C座1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29,189,34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2889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谌志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1人,董事赵贵武先生、张尼先生、独立董事崔劲先生、荆继武先生、陈尚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唐大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高级副总经理陈复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法律顾问王辉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选举李新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329,131,969 | 99.9825 | 是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选举李新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21,673,909 | 99.7359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 高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