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栾永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和预留第一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且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共计57.50万份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监事会认为,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我们同意公司为16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80.0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