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核查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张智明先生、沈险峰先生和谢永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智明先生、沈险峰先生和谢永勇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未担任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独立性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