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暨部分股份将被变价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1-16  国发股份(6005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7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暨部分股份

将被变价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收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变价朱蓉娟持有的公司2,910万股股份。

●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将导致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但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3年11月1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朱蓉娟的通知,其收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向朱蓉娟、彭韬下达了 《执行裁定书》(2023)琼0108执6602号之一,裁定如下:

变价被执行人朱蓉娟持有的公司2,910万股股票。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朱蓉娟女士将持有的公司2,91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海南风正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其配偶彭韬先生 (公司董事)亦为本笔借款提供了担保。

因金融借款纠纷,导致朱蓉娟持有的公司2,910万股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公告》(临2023-043)。

二、截至2023年11月14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数量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朱蓉娟90,400,54217.25%90,400,542100.00%17.25%
彭韬17,272,7003.30%17,272,700100.00%3.30%
国发集团2,329,3710.44%179,3717.70%0.03%
姚芳媛12,323,0002.35%000
合计122,325,61323.34%107,852,61388.17%20.57%

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12日、2023年2月16日、2023年5月27日、2023年7月14日、2023年8月19日、2023年9月26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朱蓉娟持有的公司2,910万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5%)被司法处置,将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目前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至2023年11月14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3.34%,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比例为20.57%,其被司法冻结的比例较高。如果股份被司法处置,且被处置的股份占比较大,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