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国发集团持有的公司1,637,99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安为瑜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
●拍卖最终成交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5年1月23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现将司法拍卖的结果披露如下:
一、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5日10:00至2025年2月26日11:16,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标的物网拍链接: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879515091583.htm )对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发集团”)持有的1,637,995股公司股票进行了公开拍卖。
二、股权拍卖的竞买结果情况
根据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安为瑜通过竞买号T1645于2025/02/26 11:16:00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637995股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发股份,证券代码:6005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7,933,901元(柒佰玖拾叁万叁仟玖佰零壹元)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最终成交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上述1,637,995股拍卖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后,大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由11.03%下降到10.72%,但不会导致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至2025年2月20日,大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数量 | 冻结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冻结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朱蓉娟 | 39,694,885 | 7.57% | 39,694,885 | 100.00% | 7.57% |
彭韬 | 3,472,700 | 0.66% | 3,472,700 | 100.00% | 0.66%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329,371 | 0.44% | 1,817,366 | 78.02% | 0.35% |
姚芳媛 | 12,323,000 | 2.35% | 0 | 0 | 0 |
合计 | 57,819,956 | 11.03% | 44,984,951 | 77.80% | 8.58% |
目前大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比例较高,如果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后续被司法处置且被处置的股份占比较大,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