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狮头股份(600539)公司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监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