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关联自然人方贺兵回购公司持有的杭州昆恒科技有限公司(“昆恒科技”)
13.9535%的股权,回购金额为公司按投资协议约定实缴的增资本金1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3年4月3日,公司与方贺兵签署《关于昆恒科技之股权回购协议》( “原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2023年4月7日、4月10日公司收到首期回购款合计800万元,剩余700万元回购款未能按原协议约定如期支付。期间公司多次督促方贺兵履行还款义务。
2024年4月18日,经协商一致,公司与方贺兵签署《昆恒科技回购款分期还款协议》(“还款协议”),约定方贺兵分6期偿还尚未支付的700万元股权回购款,并向公司支付利息,按年化3.45%计息。具体如下:
1.具体还款方式如下:①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含)前支付100万;②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含)前支付100万;③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含)前支付100万;④2024年1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前支付120万;⑤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含)前支付140万;⑥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含)前支付140万。
2.付息方式:(1)利息以每年365天为基数,从协议生效之日起按照实际未还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2)第6期实际还款日为结息日,在第6期归还本金时将未支付的全部利息一并结清。
2024年6月27日,公司已收到方贺兵按还款协议约定所支付的第一期款项1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方贺兵依照还款协议约定履行剩余回购款的还款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