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600539 | 狮头股份 | A股 停牌 | 2025/2/24 |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珀科技”)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利珀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
个交易日。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559660041XY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路17号3幢 |
法定代表人 | 王旭龙琦 |
注册资本 | 884.6154万元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成立日期 | 2012-05-03 |
经营期限 | 2012-05-03 至 2032-05-02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王旭龙琦、杭州利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邓浩瑜等交易标的股东,本次交易对方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利珀科技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公司与交易标的实际控制人王旭龙琦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利珀科技控制权,并拟同步募集配套资金,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司聘请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上述协议为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