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新疆双河市经济开发区新赛股份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琳女士主持,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号-业务办理》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