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赛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0,453,6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999,990.2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415.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273,575.2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全部到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2)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54,273,575.2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6,219,799.8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21,518,394.58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554,273,575.20 |
|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230,375,668.27 |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 3,455,260.25 |
|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 13,07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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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27,340,088.35 |
| 减: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5,844,131.62 |
| 加:2025年度利息收入 | 25,248.96 |
| 减:2025年度手续费支出 | 2,811.11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21,518,394.58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2月、2023年9月和2026年2月,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开户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 |
| 1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 | 65050111383300000324 | 5,590.48 |
| 2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 | 65050111383300000326 | 3.37 |
| 3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 30748901040008183 | 26,471.71 |
| 4 |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 | 65050111383300000335 | 0.00 |
| 5 | 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 | 65050111383300000702 | 86.27 |
| 合计 | 32,151.84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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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暂未对“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可利物流扩建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该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经审慎评估延期至2026年4月。现鉴于相关市场条件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继续延期至2027年4月。同时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暂未对“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进行投入。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超过一年。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进行重新论证。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契合国家战略与政策导向
国家“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十五五”纲要明确提出加快铁路专用线进港口、进园区、进厂矿,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发展多式联运、降低社会物流成本。铁路专用线作为连接干线铁路与产业园区的“最后一公里”关键设施,符合交通强国、双碳战略及资源高效利用的政策方向,长期具备政策支撑。
(2)完善公司物流网络,强化区域竞争力
公司地处新疆,依托精伊霍铁路通道,布局铁路专用线是完善“公铁水”多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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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体系、打通大宗物资物流瓶颈、降低综合运输成本的核心举措。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整合煤炭、农产品、农资等区域货源,拓展物流服务半径,提升公司在西北物流市场的话语权与盈利能力,对公司构建现代物流板块、培育新增长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3)支撑区域产业发展,具备长期市场空间新疆作为国家能源储备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煤炭、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等大宗物资外运需求长期存在。随着“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推进、中欧班列扩容、区域产业升级,中长期铁路物流需求具备稳健增长基础。当前需求放缓属于阶段性调整,长期市场空间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2、项目可行性
(1)政策环境持续向好国家及地方持续出台支持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公转铁”的补贴与规划政策,将铁路物流枢纽、专用线建设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为项目实施、运营及效益实现提供稳定政策保障。
(2)区位与资源优势突出项目位于精伊霍铁路水定站,区位优势明显,具备接入干线铁路的天然条件;公司在新疆区域深耕多年,拥有稳定的煤炭、农产品客户资源与物流运营经验,可利物流现有团队具备铁路专用线运营管理能力,为项目建成后稳定运营提供支撑。
(3)市场长期需求具备韧性短期煤炭、综合物流需求承压,但新疆能源外送、农产品全国流通的长期格局未变。随着未来宏观经济复苏、基建投资回暖、煤炭保供政策优化及新能源配套物流需求增长,铁路专用线的低成本、大运量、低碳环保优势将进一步凸显,项目产能消化与盈利具备改善空间。
3、项目预计收益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煤炭及综合物流中转能力,优化运输结构、降低单位物流成本,直接贡献装卸、仓储、中转等稳定收益,并带动公司贸易、供应链服务协同发展,完善“物流+贸易”业务模式,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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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新论证结论经全面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可利物流专用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建设必要性与可行性依然充分,项目长期市场前景与收益预期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公司将继续推进项目实施,并根据市场环境、审批进度及需求变化,动态优化建设节奏与资金投入安排,在保障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项目早日建成达产、实现预期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目前已实施完毕,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公司运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核额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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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变更为“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为“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金额为3,600万元,其余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改变。
“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相关资金已于2023年使用完毕。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于2023年8月25日变更为“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具体包含“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和二期建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募投资金投入金额为7,022.09万元,投资进度为55.66%。经公司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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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赛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赛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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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郭蕾马如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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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5,427.3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4.4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215.3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621.9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9.26%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 是 | 12,615.3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 | 是 | - | 12,615.36 | 12,615.36 | 584.41 | 7,022.09 | -5,593.27 | 55.66 | 2026年12月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否 | 13,000.00 | 13,000.00 | 13,000.00 | 0.00 | 12,999.89 | -0.1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 | 是 | 29,812.00 | 26,212.00 | 26,212.00 | 0.00 | 0.00 | -26,212.00 | 0.00 | 2027年4月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 | 是 | - | 3,600.00 | 3,600.00 | 0.00 | 3,6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5,427.36 | 55,427.36 | 55,427.36 | 584.41 | 23,621.98 | -31,805.38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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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的计划投资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注2: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的计划投资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6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注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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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 | 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 12,615.36 | 12,615.36 | 584.41 | 7,022.09 | 55.66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 |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 | 3,600.00 | 3,600.00 | 0.00 | 3,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6,215.36 | 16,215.36 | 584.41 | 10,622.09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意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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