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莫高:莫高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4-03-30  *ST莫高(600543)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543 公司简称:*ST莫高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所有部门,重点对公司及公司重点部门进行了检查和评价。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担保业务、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业务外包由于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以上业务,故未列入评价范围。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当前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销售业务和财务报告。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2%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2%≤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1%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⑤公司经营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对于非常规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公正公允的目标; ④其他可能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大缺陷的情况。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不含)以下
重大负面影响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导致公司受到严重处罚; ②严重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 ③重大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导致公司发生系统性风险; ④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彻底有效的整改; ⑤其他导致公司内部控制产生重大缺陷的情形。
重要缺陷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导致公司受到处罚; ②决策程序存在但有重要缺陷;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存在缺陷,导致公司发生严重损失; ④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⑤其他导致公司内部控制产生重要缺陷的情形。
一般缺陷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使公司受到批评警告; ②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③一般业务制度存在缺陷; ④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其他导致公司内部控制产生一般缺陷的情形。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涵盖了公司的所有运营环节,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业务职能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将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补充、修订与完善,使内部控制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杜广真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