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莫高:莫高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43证券简称:*ST莫高公告编号:临2026-25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万元 | 7,000.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0,00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4.24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高宏远”)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借款1,00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申请借款1,00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期,莫高宏远向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还款1,00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还款1,0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实际为莫高宏远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莫高宏远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38、《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40及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4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程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723MACU8WR84G |
| 成立时间 | 2023年8月14日 |
| 注册地 |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沙河镇昭武路 |
| 注册资本 | 8,00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园艺产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农 |
| 用薄膜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0,169.23 | 20,570.48 | |
| 负债总额 | 13,032.77 | 13,389.98 | |
| 资产净额 | 7,136.46 | 7,180.50 | |
| 营业收入 | 6,604.87 | 6,830.45 | |
| 净利润 | -44.04 | -433.64 | |
三、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2.债务人: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
1,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7.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2.债务人:甘肃莫高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1,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莫高宏远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莫高宏远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莫高宏远经营管理情况和资金状况,能对其保持良好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总额在担保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