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1),7月23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7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8)。
为践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潘雪平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9元/股(含)。公司本次预计回购数量为2,183.4062万股~4,366.812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1.22%~2.44%。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7月27日起45日内,工作日的8: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遵义路150号虹桥南丰城C栋21楼
3、联系人:曾正平
4、邮政编码:200051
5、联系电话:21-22262549
6、传真号码:21-22262586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