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4-08-27  卓郎智能(600545)公司公告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0545)

会议材料

2024年9月·新疆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在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干扰会议的正常秩序。为保证会议有序进行,股东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股东出席情况前完成签到。未按时进行参会签到的股东,公司将不做出席会议安排。

三、股东如要求在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向大会签到处登记,全部回答问题的环节控制在30分钟以内,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未登记的股东,大会将不做发言安排。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四、本次会议审议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办理签到手续后,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表决前离开会场的,须填好表决票交大会工作人员后离场,以免影响表决结果统计。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五、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做出紧急处理。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4:00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9:15-15: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白鸟湖1号台地金岭路39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潘雪平先生会议议程:

序号内容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提请审议如下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李书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选举李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发言和董监高回答股东提问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宣读大会议案表决办法,现场投票表决
休会,统计表决票,汇总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表决结果
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形成会议决议
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目 录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杰平先生、谢满林先生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公司李书奇先生、李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独立董事简历李书奇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新疆财经大学理财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担任乌鲁木齐城投城建资源开发公司财务总监、新疆佳音医院集团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华龙证券新疆分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新疆福克油品股份公司财务总监、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处主任科员。李书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金华先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在重庆、上海数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曾任尚德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全球高级法律顾问等职。李金华先生为“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会员、“瑞士仲裁协会”(ASA)会员,入选中国“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江苏省百名涉外律师”。李金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