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2023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付中华先生、赵彦浩先生、韩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我们审阅付中华先生、赵彦浩先生、韩磊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付中华先生、赵彦浩先生、韩磊先生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同意提名付中华先生、赵彦浩先生、韩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聘任付中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审阅付中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付中华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付中华先生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付中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聘任曹俊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
审阅曹俊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曹俊文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曹俊文先生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曹俊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敏、辛茂荀、吴秋生、薛建兰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