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送达、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孟君先生、付中华先生、赵彦浩先生、王慧玲先生、王莎莎女士、陈一杰先生、韩磊先生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