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韩磊先生、常光玮女士、李智先生、焦昊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上述聘任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韩磊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常光玮女士为公司总经济师,李智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焦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敏、辛茂荀、吴秋生、薛建兰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