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2号],(以下简称“《落实函》”),《落实函》提出:
上交所依法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以下问题并请公司予以落实。
1.2023年1-6月,MAS公司实现收入同比下降4.59%,净利润同比下降82.16%,主要系当地严重的通货膨胀以及金矿地质资源品位阶段性同比下降影响。请发行人:结合阿根廷的宏观经济情况,MAS公司全年业绩情况,MAS公司矿石品位、储量和开采情况,选冶回收率变动情况,经营成本变化情况等,说明MAS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营业收入、息税前利润、折现率等主要参数的选取依据,是否与可比项目存在较大差异,2023年末MAS公司的商誉是否存在减值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各年度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等,说明项目总投资额与募集资金差额部分的资金来源及可行性,是否存在资金不足导致的项目延期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收到《落实函》后,公司第一时间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对相关问题进
行逐项落实,将及时提交对《落实函》的回复,回复内容会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及时披露,并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