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黄金”)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或证券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较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
?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银泰黄金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山东黄金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概述
1、目的
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银泰黄金及公司创造更好的回报。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或证券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较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
4、投资期限
自银泰黄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资金来源
资金为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银泰黄金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山东黄金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银泰黄金及公司的影响
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是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固定收益类或较低风险型产品,银泰黄金对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投资属于收益稳定且安全系数较高的品种,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银泰黄金及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银泰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银泰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五、风险控制
银泰黄金《委托理财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