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