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关于投资蓝德环保有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3-054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蓝德环保有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月8日,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环境公司”)与郑州词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词达”,卖方)、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水气”)、施军营、施军华、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环保”)共同签订了《关于收购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68.1045%股份之增资及股份转让协议》(“协议”)。根据协议,环境公司将以每股人民币5.06元的价格,分次受让蓝德环保不超过7,500万股股份,并认购蓝德环保8,500万股新发行股份,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960万元(“本次交易”)。协议项下的股份受让和增资未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应当披露的重大交易,本公司按照自愿性原则简要披露了本次交易。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月8日的《关于投资蓝德环保的公告》。
协议设置了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约定郑州词达、北京水气、施军营及施军华(以上四方合称“业绩承诺方”)共同以连带方式承诺并保证:蓝德环保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0.3亿元、人民币0.8亿元、人民币1.1亿元和人民币1.4亿元,且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6亿元。如业绩承诺期间的任一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同期累积的承诺净利润数的70%的,则触发股份补偿义务(按交易价格每股人民币5.06元计算)。
根据蓝德环保2020至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环境公司计算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362.71万元、人民币-9,525.67万元和人民币-14,220.19万元,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业绩承诺缺口累计人民币28,456.13万元。
业绩承诺方已于2022年9月将所持有的蓝德环保2,264万股过户给环境公司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仍保留通过仲裁进行股份数量调整的权利),并于2022年10月将蓝德环保1,953.39万股股份质押登记给环境公司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等的履约保证。
有关事项历年的进展可参阅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
本公司(含环境公司)认为,业绩承诺方应当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向环境公司进行补偿(含股份补偿)。为了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承诺责任,切实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在协商未果后,环境公司已于近日按照协议约定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深圳国际仲裁院支持环境公司的仲裁请求。深圳国际仲裁院已接收仲裁申请,确认手续完备后正式受理,最终业绩承诺方的补偿股份及金额以深圳国际仲裁院的最终仲裁结果为准。
本公司将继续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处理好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的履行,做好蓝德环保的经营管理。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为自愿性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