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3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放弃对控股子公司赣州豪鹏优先认缴增资权及转让其部分股权的议案》。会议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46,168.4216万元为底价引进投资方认购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赣州豪鹏”)新增实缴注册资本13,421.0528万元对应的股权,公司拟放弃对赣州豪鹏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增资权;新引进投资方同时须受让公司持有的实缴注册资本3,086.8421万元对应的股权,挂牌底价为10,618.7368万元。经过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后,公司持股比例拟由47%降至5%,不再是赣州豪鹏的控股股东,公司不再将赣州豪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赣州豪鹏的业务可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其市场化运作水平,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挂牌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参考,符合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对于该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详见公告:《厦门钨业关于拟放弃对控股子公司赣州豪鹏优先认缴增资权及转让其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0)。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