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3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继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员工、公司、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离职人员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3-070《厦门钨业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