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关于参股基金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基金合伙人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钨业”)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福建巨虹稀有金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收购相关矿山企业部分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3亿元参与投资设立福建巨虹稀有金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巨虹”),福建巨虹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福建巨虹稀有金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收购相关矿山企业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
一、合伙人变更概述
近日,福建巨虹合伙人修订并重新签署《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合伙人变更,其中福建巨虹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管理人由福建省国改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国改基金管理公司”)变更为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控股权”),同时福建国改基金管理公司将其所持福建巨虹份额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给冶控股权;福建巨虹有限合伙人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国企重组基金”)将其所持福建巨虹份额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给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福建巨虹变更前后合伙人的组成如下:
类型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亿元) | 持股比例 (%)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亿元) | 持股比例(%) | |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 | 福建国改基金管理公司 | 0.01 | 0.0953 | 冶控股权 | 0.01 | 0.0953 |
有限合伙人 | 福建稀土 | 4.50 | 42.8571 | 福建稀土 | 7.49 | 71.3333 |
有限合伙人 | 福建国企重组基金 | 2.99 | 28.4762 |
有限合伙人 | 厦门钨业 | 3.00 | 28.5714 | 厦门钨业 | 3.00 | 28.5714 |
合计 | —— | 10.50 | 100.00 | —— | 10.50 | 100.00 |
由于福建巨虹合伙人变更,其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及利润分配顺序相应变更。其中,变更后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厦门钨业派出人员1名,福建稀土派出人员1名,冶控股权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变更后的利润分配顺序为:①按实缴出资比例返还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金;②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合伙企业的资产投资变现。合伙企业终止前,收益分配只能以现金或有价证券的形式进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相关合伙人履行福建巨虹原合伙协议约定条款的结果,不会导致公司持有福建巨虹的份额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福建巨虹尚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