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变电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变电气”)于2024年7月30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3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证券日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