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变电气: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司现任7名董事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至下一年度审批日前有效)公司计划在各金融机构取得授信总额215亿元(含子公司),其中母公司授信总额200亿元。
2025年公司实际融资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存量),其中母公司不超过80亿元。
2025年度母公司计划在各金融机构授信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1.拟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
2.拟在中国银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
3.拟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
4.拟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
5.拟在中信银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
6.拟在浦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
7.拟在北京银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
8.拟在兴业银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
9.拟在光大银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
10.拟在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75亿元。以上在各银行的综合授信为初步拟定额度,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80亿元人民币(含存量)的银行融资总额度内在各银行调剂使用,具体各行融资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融资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和办理单笔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融资手续。
(二)《关于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证券日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召开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股东大会的通知事
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证券日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