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变电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0证券简称:保变电气公告编号:临2025-015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保变电气)于2025年3月28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现任3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0票)
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保变电气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133.86万元,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天威保变(秦皇岛)变压器有限公司减少未分配利润4,201.29万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35.15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2,631.73万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4,966.88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编制过程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参与2024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24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4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披露。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
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等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科学决策。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风险防范体系。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能够严格执行,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三)监事会对公司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行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决策科学、程序合法、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有利于公司资源整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属于正常的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做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的过程中,审批程序合法,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