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出版:关于董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丁凌云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直系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其配偶王静女士在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卖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丁凌云先生配偶关于公司股票短线交易的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 交易方向 | 交易数量 | 交易金额 | 交易均价 |
2024.1.25 | 买入 | 1,700 | 16,269.00元 | 9.57元/股 |
2024.1.26 | 卖出 | 1,700 | 17,238.00元 | 10.14元/股 |
本次涉及短线交易的股数为1,700股,本次短线交易收益为969.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凌云先生之配偶王静女士持有公司股票0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丁凌云先生及其配偶积极配合。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具体如下:
1、《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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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王静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
2、经核实,本次事件系王静女士作为公司董监高配偶,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买卖公司股票系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进行独立判断作出的自主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况,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丁凌云先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要求直系亲属不得交易公司股票,未提前掌握王静女士的交易行为。王静女士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同时声明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合规培训和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证券市场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